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女兒Min得天獨厚是我與老公兩個家族的第一個小孩, 集三千寵愛於一身, 在min剛出生的那幾年, 外婆事業很順利加上眾位阿姨們都未婚(我有三個妹妹), 吃的用的穿的都是最高級, 取之不盡用之不竭, 幾乎天天都有禮物, 甚至一天收個三五份禮物也不是啥新鮮事。這養成min喜新厭舊, 愛買東西的習慣, 最誇張的是min 5歲時因某事表現的好, 剛好在大賣場, 便請她挑玩具, 她前後走了兩三趟, 一臉不高興的說: 這裏的 玩具我都有了, 不知要買什麼! 我告訴她: 這代表妳很幸福什麼都不缺, 不然先不要買好了, 等到你想到要買什麼我們再來買! 現場的玩具真的引不起Min的興趣, 便同意我的話, 決定下次再買!


這件事之後我覺得min的禮物買的太誇張了, 家中的玩具比別人10家的總數還多, 便開始溝通外公, 外婆及阿姨們, 別再沒事就買東西給她, 但成效一直不彰, 因大家太疼min了, min只要在客人面前有禮貌, 肯叫人, 大家就覺的她好棒, 若再加上一點才藝表演, 就真的一定會有獎賞; 又如跟阿姨去逛街, 只要表現的對某種東西很有興趣, 阿姨便會覺得min沒有那個東西會好可憐, 馬上將我的話拋諸腦後! 大家的成就感其實也來自min收到禮物時的誇張幸福的表情(就算那禮物不是真的那麼喜歡, 也會很有禮貌的熱情回應)!


一直都知道應該要重視小孩的金錢的觀念, 這是教她釣魚的基本功, 但在這樣的環境下min不可能對金錢有概念, 對東西也不可能懂的珍惜, 這讓我非常苦腦, 一晃眼又過了一年多, min幼稚園的同學都要上小學了, 這讓我驚覺min要長大了, 這事已不能再拖了, 剛好陸續阿姨們都生小孩較沒時間寵min, 這真是最後的機會, 所以我建立了point制度, 做好事可以得points, 考試表現好也可以得points, 但做錯事可就要扣點數了! 一點等於一元, 記錄在白板上, 只要有points可在父母同意下買任何她想要的東西(只要點數夠換即可!), 後來發現給100 points比買一個800元的積木更讓min高興, 這幫助我們推行點數制度更順利, 不過也代表min並不缺玩具及她對金錢仍是沒概念的!


就這樣進行了半年, min一直很珍惜她的點數, 很少買東西, 有個星期五早晨min說學校的英文小考已考完, 想要好好放鬆一下, 問我等她下了課可不可以帶她去花點數? 那時min已存了一千多點, 且這陣子真的也很乖, 聽她這麼一說, 心中難免不捨, 便爽快的答應, 並提議早點去接她放學然後就去風城購物中心的玩具反斗城逛一逛, min一臉被嚇到表情連忙說: “風城? 太離譜了吧! 那裏的東西那麼貴, 我是說7-11或自由聯盟之類的店! 我只要買大約10元的東西就好了! ” 這時換我被嚇到了, 自由聯盟?? 那是雜貨店吧….
嗯, 我覺的成效太好了, 且出乎意料的好…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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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賞妮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